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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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11月1日起外籍人员可在琼申办我国船员证书
时间: 2024-07-16 | 发布人:通知公告

  记者从海南海事局得悉,自11月1日起,海南答应外国籍人员参与我国船员训练、考试和请求船员证书。此外,游艇操作人员训练考试发证新模式,游艇操作人员训练组织分级办理,船只弹性配员等全国创始办理准则也开端施行,标志着《外国籍人员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船员训练、考试和请求船员证书办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等四项立异准则全面落地。

  自海南自贸港建造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海南新增世界运力占全国新增运力的三分之一,船员需求量逐渐扩展,多家本地航运企业呈现了船员招聘难、“用工荒”现象。

  海南海事局拟定的《方法》,成为国内首个答应外国籍人员参与我国船员训练、考试和请求船员证书的准则性文件,完成了外国籍人员在船员范畴准入零的突破,填补了国内相关范畴准则空白。

  《方法》规则,年龄在16至65周岁(初度请求不超越60周岁)、契合相应健康要求的外国籍人员都可凭有用护照签证或永久居留身份证来海南自贸港参与船员训练、考试以及请求船员证书。《方法》答应持有与我国互认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国家船员在海南自贸港参与船员职务的提升和船员证书再有用的训练、考试。

  一起,《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操作人员训练组织点评办理施行方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操作人员训练、考试和发证方法》两个准则性文件为推进海南自贸港游艇工业开展量身定制了系列便当行动。

  《海南自由贸易港特定水域船只最低安全配员办理方法》在守牢安全底线基础上拓宽“弹性”空间,在全国创始弹性船只配员机制,明确当船只因为本身结构及运营的特殊性,使其配员实质上无法或无需满意现行一致配员规则要求时,可向海事部分请求有别于一般最低配员规范的船只弹性配员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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